人文社會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第2次公告

 

一、本院依據「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薦、連任及去職辦法」,徵求本院院長候

選人。

二、新任院長任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。

三、院長候選人應具備條件:院長候選人需具有教育部或國外大學教授資格,具二年以上學術或行政單位主管經驗,且在學術上有卓越表現並富行政、領導能力。

四、具本院院長之候選資格者,可自行登記參選或由推薦人連署向遴委會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
五、登記參選之候選人或被推薦人應提出下列文件資料:

(一)院長候選人資料表。

(二)院長候選人推薦表。

(三)院長候選人連署表。

六、上述候選人資料(表格備索)請於115年6月16日(二)下午17:00前送至「國立金

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薦委員會」收。

七、候選人請準備15分鐘之治院理念簡報,簡報日期時間由遴委會另行通知。

八、遴委會聯絡電話:(082)313401、E-mail:chs@email.nqu.edu.tw。

►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候選人資料表
►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候選人推薦表
►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候選人連署表